各专本衔接同学、班主任老师:
根据广西区自考委的有关规定,凡报读专本衔接的学生必须在毕业前参加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答辩。现将南宁学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申请
(一)申请对象
1.已交清自考“专本衔接”学费;
2.已获得全日制专科毕业证(已无年限所限),但尚未参加或通过南宁学院自考“专本衔接”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的学生。
3.全日制在校大三学生。
(二)相关要求
1.填写《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
填写《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附件1),并粘贴本人一寸彩色照片,于1月16日前交到专本衔接班主任处(注:《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中的“课程名称”和“成绩”为个人专本衔接统考科目成绩,请同学自行到“广西自考网上系统”查询并填写)。
2.缴纳相关费用
根据主考院校南宁学院关于自学考试毕业论文费用的有关文件要求,专本衔接毕业论文答辩费150元/人。请各位同学于1月16日前通过以下二维码完成交费,逾期不予办理。

二、毕业论文撰写(文中附件材料由论文指导老师下发给学生)
南宁学院2025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论文撰写共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一)论文选题(2月4日前完成)
1.选题来源分为两类,具体详见《南宁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
2.各位同学要2月4日前根据选题来源分类选定自己的毕业论文题目,并主动联系自己的论文指导老师进行开题准备。(注:具体论文指导老师安排将在1月下旬另行通知,请各位同学及时关注班主任通知)
(二)开题报告(2月20日前完成)
在得到指导老师同意写作毕业论文后,填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并于2月20日前交至指导老师处(可发电子版到指导老师的电子邮箱)。
(三)论文初稿(3月18日前完成)
严格按照《南宁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中的论文撰写要求进行论文写作,并于3月18日前将论文初稿交至指导老师处(可发电子版到指导老师的电子邮箱)。
(四)论文修改3月28日前完成)
根据指导老师对论文初稿的修改反馈意见,对个人的论文进行修改,并于3月28日前完成论文修改工作。
(五)论文定稿(4月8日前完成)
按照《南宁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写作规范和要求》中的毕业论文印装要求进行正式论文装订,并于4月8日前向论文指导老师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2.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记录一份;
3.按标准格式(用A4纸)打印并装订的论文两份(含学生本人签字的南宁学院毕业论文承诺书);
4.维普论文查重报告一份(检测报告中总相似比<30%视为通过检测)。
不能按上述时间要求提交定稿及相关材料的同学视为个人主动放弃本次毕业论文作业申请,需重新申请参加下一次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提示:
1.申请学士学位证的学生必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本科学士学位论文答辩;
2.放弃学士学位申请的,需按要求提交论文及论文查重报告,同时填写《自愿放弃学士学位申请》(详见附件3)。
三、毕业论文答辩时间
根据南宁学院要求,2025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初定于4月中旬,具体的答辩日期另行通知。
四、班主任相关工作
各位班主任做好本次答辩申请的学生信息汇总工作,填写《南宁学院自考本科毕业答辩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请班主任于1月17日将以下材料交至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教育科办公室(综合楼副楼401室),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学生的《南宁学院自考本科毕业答辩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档发给继续教育学院社会考试科刘老师);
2.本班报名毕业答辩学生的《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
未尽事宜请致电0771-5900908咨询刘老师。
附件:1.广西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登记表
2.南宁学院自考本科毕业答辩学生信息汇总表
3.自愿放弃学士学位申请
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月9日